南都讯(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简伟杰 周武和 邓娟 缪伟奋) 宝马车主李某去年12月3日凌晨疑酒后驾驶遭遇警方拦查,其为逃避执法冲卡逃逸导致3车被撞受损。20多个小时后李某主动投案,虽无法再证实其此前是醉驾,但其冲卡撞车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昨日在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事发于2012年12月3日1时许,男子李某驾驶一辆宝马小轿车行至白云区增槎路电厂围墙对出路段时,遭遇交警设点查酒驾。李某被截停后为逃避执法检查,加速倒车后向前冲卡,先后碰撞2部行驶至该处的出租车及一辆执法的警车,造成3车受损。李某当场驾车逃离,同日23时许却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李某家属代为赔偿了上述2辆出租车损失共3 .4万元。
该案昨日在白云区法院一审,李某被控妨害公务罪并最终被法院认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白云区法院刑庭庭长简伟杰分析,此案中李某涉嫌酒驾,就算被查获最多也只能判处拘役六个月,但其撞车冲卡逃避执法的行为,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而后罪的量刑幅度一般在3年以下,如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以为能逃避处罚,却不料被判得更重,得不偿失。
据悉,白云区法院今年以来受理醉驾案件与去年同比增长超过139%,醉驾形势有所抬头。
(原标题:冲卡避查醉驾 车主获刑一年)